标签: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
1984年湖北银行学校升格为湖北金融专科学校;1992年湖北金融专科学校更名为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(1992年6月28日起正式启用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印章,原湖北金融专科学校印章同时废止。);2002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,在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、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、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合并组建为湖北经济学院。
系部与专业设置沿革
学校创办初期主要设有城市金融、农村金融、保险等3个专业,与此相应设置的教学机构主要有城市金融系、农村金融系、保险系、基础部、政治理论课教研部。因为管理体制所决定,学校从1985年开始招收专科生以来,其专业主要是适应金融工作需要和业务对口而设置的,重点培养面向金融实际工作、适应需求的应用型人才。后来虽然经过调整和增设,但服务面向一直没有改变。
1986年2月,经(86)银教字第23号文批准,增设银行管理专业,但因专业特色不突出,于1988年停止招生。
1987年12月,经教研(1987)33号文批准,增设会计专业。
1992年7月,为了避免专业划分过细,将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专业合并为金融专业,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《关于武汉、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申报专业的批复》(银教高〔1992〕017号),增设国际金融、金融计算机应用专业。
1998年11月,学校向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呈送了《关于增设“商务英语”专业的请示》,但未获批准,后作为国际金融专业商务英语方向举办。
1999年11月,为适应高职高专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,根据“学校的专业设置必须适应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要”的原则,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,增设了证券投资、金融文秘、市场营销、电子商务等4个专业。
为适应我国金融事业发展需要,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教育司对学校增设专业的批复,1992年10月,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将城市金融系、农村金融系、保险系调整为金融系、会计与金融计算机应用系、国际金融与保险系。由于原有3个系不能涵盖1998年以后增设的专业和专业方向,2001年6月,为了适应专业发展的需要,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管理,合理配置师资,对教学和教辅机构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调整,调整后设有金融系、保险与社会保障系、会计系、工商管理系、信息管理系、基础课部、政治理论课部等7个教学单位。
历任校长
陈正溪 1984年兼任湖北金融专科学校校长
姚长柏 1990年11月任湖北金融专科学校校长、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校长
吴少新 1997年底任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校长
样本仅供参考,
如果您需要办理
0